【办理结果和样本】
办理结果名称: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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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样本
【申请链接】
政务服务网检索“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件。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事先核查广告的批准文件及其真实性;不得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真实性未经核实或者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医疗器械广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官方收费标准】
官方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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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被授权企业,可以再授权他人办理广告申请吗?
解答:不能。授权必须由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作出,被授权企业不可再转授权他人办理广告审查电请。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业务,仍以被授权企业的名义提出申请。
问题2: 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有多久?
解答: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证件、生产许可文件短的有效期一致。产品证件、生产许可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
问题3: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广审表
解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医疗器械经销企业都可以申请。
2. 资料准备
广告审查表
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说明书及标签
商标注册证(若广告样件中有商标)
广告样件
申请人为经销商的,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经销商营业执照
经销商法人身份证
经销商商标注册证(若广告样件中有商标)
厂家委托书
3. 证书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