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排烟口的布置对烟流的控制至关重要。根据烟流扩散特点,排烟口距离如果过远,烟流在防烟分区内迅速沉降,而不能被及时排出,将严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本条规定了排烟口、排烟窗与远排烟点的距离。对层高较高且具有对流条件的场所可适当放宽。
4.2.3火灾时,烟气上升至建筑物顶部,并积聚在挡烟垂壁、梁等形成的储烟仓内。用于排烟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必须开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的储烟仓的高度内。
1当设置在外墙上时,对设置位置的高度及开启方向本条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的是为了确保自然排烟效果。对于层高较低的区域,排烟窗全部要求安装在储烟仓内会有困难,允许安装在室内净高1/2以上,以保证有一定的清晰高度。
2窗的设置有利于烟气流排出的情况很多,如:设置在外墙上的单开式自动排烟窗宜采用下悬外开式;设置在屋面上的自动排烟窗宜采用对开式或百叶式等。
4 出于对排烟效果的考虑,要求均匀地布置顶窗、侧窗和开口。
5为了防止火势从防火墙的内转角或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蔓延,要求门、窗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如图8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