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资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政策的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备案主体与范围
备案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均需要进行ODI备案。
备案范围: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在实践中,一般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
二、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界定
敏感国家和地区:
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新闻传媒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还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
三、备案流程与所需材料
备案流程:
发改委立项:企业向省/市发改委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企业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汇管理局备案:企业所在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并由外汇管理局监管。企业需提交相关材料到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境内公司执照副本原件及公章。
新的财务审计报告。
境内公司法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公司章程以及翻译件(如果境外公司已存在)。
出资商业计划书或者市场调查、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梗概、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梗概等。
四、其他规定
投资主体要求:企业需符合境外投资的性质,即属于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取得境外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企业需具备足够的投资能力和条件,如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未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较低,净资产回报率较高等。
资金来源与用途:企业需说明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投资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后续监管:企业在完成ODI备案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和报告工作,如定期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等。
五、政策特点与趋势
注重合规性:跨境投资ODI备案政策强调合规性,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鼓励特定行业投资:政策对于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方向的投资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在这些领域进行境外投资。
加强监管力度: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境外投资规模的扩大,政府对境外投资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以确保国家利益和企业安全。
优化审批流程:政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环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企业在进行跨境投资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