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 备案条件如下:
主体资格要求:
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 5%,越高越有利于通过备案,这体现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能力。
资产负债率:好低于70%,较低的资产负债率表明企业的财务风险相对较低,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和资金实力进行境外投资。
境内公司成立时间:通常境内投资主体需成立满 1 年以上,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不满 1年的企业需根据具体要求提供额外材料证明其投资能力和资质。
财务状况良好:
合法合规要求:
境内主体行业合规: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投资的行业,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金融类(部分符合规定的金融投资除外)、赌博业、色情业、国家的核心技术和产品等。
股东背景及资金来源合法:股东背景良好、信誉可靠,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项目要求:投资项目需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真实性,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等)。
ODI 备案所需资料一般包括:
基础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按相关部门要求填写的标准表格,包含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投资金额、投资方式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内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境内投资主体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财务相关材料: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由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内投资主体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等,要求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
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资金来源说明等,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境外投资。
投资决策及协议文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境外投资企业的章程、投资合同或并购协议等文件,明确投资各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股权比例、公司治理结构等。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境内投资主体关于境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证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项目相关材料: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详细阐述投资项目的背景、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风险评估等内容。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如果是并购类的境外投资项目,需提交前期报告表以及第三方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其他材料: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境内投资主体承诺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资金来源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