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因地区、投资项目性质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准备以下主要材料:
一、发改委所需材料
项目备案申报文件:详细阐述投资项目的背景、目的、规模、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信息的文件。
项目备案表:填写完整的项目备案表格,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投资主体信息等。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投资主体的合法身份和经营资质。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清晰展示投资主体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证明投资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如并购协议、合资协议等,明确投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对目标公司或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法律风险、市场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投资主体需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申请书:详细说明项目投资主体情况、目标企业名称、投资金额及来源、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及期限、投资具体内容等。注意,此申请书通常仅核准类项目需要。
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需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投资合同:如并购协议、合资协议等,同样仅核准类项目需要。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投资主体的合法身份和经营资质。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证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估等。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章程或并购合同(协议):明确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资金来源说明:详细阐述投资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投资环境分析:对目标国家或地区的投资环境进行分析和评估。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证明投资主体具备足够的自有资金进行境外投资。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如投资主体认为有必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投资主体与目标公司或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文件等。
注意事项
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申请被驳回。
关注政策变化:由于政策可能随时调整,企业在准备材料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符合新要求。
咨询机构:如企业对ODI备案流程和要求不熟悉,可咨询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