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补发、换发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办理指南—莘诚一键代办
(一)条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遗失、损坏或有效期届满.
(二)程序
换发执业证书,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在五日内完成审查,并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为申请人换发执业证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换发执业证书,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执业证书持证人名称、执业证号和执业证书流水号。
(三)需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遗失声明应刊登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并应载明遗失的执业证书持证人名称、执业证号和执业证书流水号。
申请换发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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