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伙办理流程:—莘诚可代理北京律所合伙人退护事宜,高效办理,渠道成熟,已经和多家律所签约办理过律所合伙人退伙事宜,有需要办理的律师朋友可以联系莘诚。
1、各类申报表格均可到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领取或复制。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报材料并向市局提出申请。
2、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申请表加盖“准予变更登记章”,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做变更登记,加盖“准予备案登记专用章”;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申请人,通知中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或应当提供的补充材料。
3、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在办理审批核准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表格及申报材料送省厅备案
注意事项
(1)合作律师事务所所有执业律师都是合作人,合作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转出、转入无需参照合伙所办理合伙人入伙、退伙手续,但合作所律师转入、转出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新的合作人加入,需更改合作协议,新的合作人应分摊合作成本。
(2)曾在外省执业,在我省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申请加入合伙,应提交其在外省执业时间的证明。
(3)合伙人退伙后,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未满3人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应告知改所及时补足,若在3个月内不能补足的,须及时责令该所办理注销手续。
(4)律师事务所住所未变更,但联系电话、传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并报省厅备案。
(5)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符合合人条件,但户籍在外地的律师,可以不受户籍的限制加入合伙人,但在其加入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外地户籍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6)原是兼职律师的,加入合伙前应先转为专职律师再办理入伙手续,并在办理入伙时须提交正式的辞职文件。
(7)除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变更时需要办理律师事务所章程、协议变更备案手续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入伙、退伙、负责人变更、地址变更均须办理律师事务所章程协议变更备案手续。
(8)办理退伙、增加派驻律师后,再办理个人转所或申领新的执业证时,须将退伙、增加派驻律师审批表(复印件)附在申报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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