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 ODI 备案注意事项中的那些细节
细数 ODI 备案注意事项中的那些细节
细数 ODI 备案注意事项中的那些细节
投资主体方面:
成立时间与财务状况:境内投资主体zui好成立满1 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较难通过审批。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zui好高于5%,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70%。
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需清晰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否则很难通过审查。
信用情况:投资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直至其zui终实际控制人的信用情况需良好,不能被列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投资项目方面:
项目的定义与范围:要确保投资行为符合 “境外投资”定义,即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行业限制:了解国家对境外投资的行业限制政策。例如,限制开展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限制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限制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
项目可行性与风险评估:准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入分析投资背景、目标市场、投资策略、风险评估及预期收益等,不仅是备案材料的要求,也有助于企业自身对项目的把握。
申报流程方面:
材料预提交:递交的材料一定要实行预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审核和提供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部门协同与顺序:一般情况下,发改委备案和商务部(厅)核准可以同步操作进行,但为提高成功率,建议先办理由商务部(厅)核准的《境外投资证书》,再办理发改委签发的《境外投资备案》。
共同投资申报:如果存在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的,商委部门将投资金额zui大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发改委将持股比例zui高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授权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在外汇方面,应由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
证书管理方面:
证书有效期: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 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按照程序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证书补办:若《证书》丢失,企业应当在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在审核境外企业经营情况,并要求企业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后办理补办手续。
境外企业管理方面:
企业冠名:企业对其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 等字样。
变更手续:对于已利用境外企业作为平台开展投资的,如企业办理该境外企业的变更手续,应理顺投资路径,明确投资目的地,由原备案或核准的部门为每个目的地企业换发新的《证书》,旧《证书》交回并作废。
其他方面:
税 务 筹 划:深入了解并利用境内外税收政策,合理规划税务安排,实现合法节 税,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专 业咨询:鉴于 ODI 备案的专 业性与复杂性,建议企业聘请专 业法律、财务及税务顾问团队,提供专业咨询与全程支持。
政策关注:持续关注国家政策动态与国际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确保项目始终符合zui新政策要求与市场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