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医疗器械召回情况。
9.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长期办理各区保健食品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吊销、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公章
2、公司注册地址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
3、质量管理人员、主管检验师、从业人员等简历、学历
4、办公室库房使用的进销存软件
5、公司库房地址证明,租房合同
6、公司的冷库证明,合同
7、申请公司的销售产品注册证
第四条 企业应分别于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见附件2)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每年4月30日前填写《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济指标情况采集表》(见附件3)并报送至所属区局或直属分局。上述报告及报表的内容和数据应是所报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内容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