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以下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在十日内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采集报告表》(见附件1),在向所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以下简称直属分局)报送:
1、代办《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备案、三类审批》
3、办理《朝阳区口腔科门诊审批》
4、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及食品流通》
5、办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证》
6、办理《工商注册、会计代理记账》
(一)企业基本情况
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取得、变更及延续情况;企业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