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选用空气流通排烟风管方法的封闭楼梯间、消防救援窗,需在高层的高位设定总面积不低于1.0m²不可打开窗扇或张口;当楼梯口相对高度超过10m时,还应在楼梯间的外墙壁每5层内设定占地面积不低于2.0㎡可开始窗扇或张口,且布局间距应少于3层。
3.2.2前处理室选用空气流通排烟风管方法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始窗扇或开口总面积不可少于2.0㎡,合用前室、共用前室不可低于3.0m²;且合理打开总面积不可低于可开始窗扇面积40%。
3.2.3裙楼疏散楼梯间的扩张前处理室选用空气流通排烟风管方法时,该排烟风管方法不会受到建筑密度限制,它可打开窗扇的有效面积不可低于扩张前处理室路面面积3%,并且不应少于3㎡。
3.2.4选用空气流通排烟风管方法的防火分区(间)应配有不一样房屋朝向不可打开窗扇,其合理打开总面积不可低于该防火分区(间)路面面积2%,且每一个房屋朝向的高效打开总面积不可少于2.0㎡。
3.2.5可开始窗扇应便捷立即打开;设定在高处不方便立即启动的可开始窗扇需在距路面相对高度为1.3m~1.5m的区域设置手动式打开设备。
3.2.6除本规范另有规定的,选用空气流通排烟风管方法的别墅地下室疏散楼梯间或前处理室应贴邻下沉广场或者对边间距不低于6m×6m的无盖采光井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