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控股公司一般又有三个大层次,每个层次内容又大不相同。
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领导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与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与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国家控股公司是自主经营管理的机构,接受内阁委员会和国家参与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国家参与制的优点,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二是便于国家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三是组织形式严密,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有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某个国有控股公司不是直接国家控股,而是国家控股公司下面的子公司再进行控股,这种情况也是很正常的,国家控股公司顶·级管理者,下面的子公司和孙公司都受木公司管理,以达到某个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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