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无人机影不影响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完全可以办理!详细介绍没有无人机办无人机资质的全流程!
在无人机行业快速发展中,“没有自有无人机就无法申请运营合格证” 的误区,让许多初创企业和个体从业者望而却步。事实上,民航局从未将 “自有无人机” 作为申请的强制条件,通过合规的设备解决方案,企业完全可以在无自有设备的情况下完成资质办理。厘清这一政策边界,掌握无无人机申请的全流程,对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依据明确设备权属的灵活性。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管理规则》第七条,申请资质仅要求 “具备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无人机设备”,并未限定设备必须为自有。这一规定为租赁、合作、意向采购等模式提供了政策空间。2025 年民航局发布的《低空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鼓励通过设备租赁、共享等方式满足资质申请的设备要求,尤其支持中小微企业采用轻资产模式进入市场。
无无人机申请的核心在于 “设备方案的合规性”。企业需提前锁定合法的设备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主要有三种路径:一是租赁模式,需签订有效期不少于 1 年的正规租赁协议,明确设备型号、数量、使用范围及维护责任,附上出租方的设备所有权证明和实名登记文件;二是合作模式,与具备设备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作业时的设备调配方案,并提供合作方的运营资质副本;三是意向采购模式,提交与正规厂商签订的设备采购意向书,明确交货时间(需在领证后 3 个月内完成设备到位)。

全流程办理可分为四个关键阶段。第一阶段为主体资质筹备,需完成企业注册(个体工商户除外),经营范围包含 “无人机运营服务” 等相关类目,配备至少 1 名持 CAAC 相应执照的操控员及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二阶段为设备方案敲定,确定上述三种路径中的一种,并准备完整的证明材料,建议优先选择租赁模式,因其流程Zui成熟且风险Zui低。第三阶段为材料线上提交,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上传营业执照、人员资质、设备方案证明、安全管理手册等材料,系统会自动校验材料完整性。第四阶段为审核与领证,民航地区管理局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重点核查设备方案的可行性与合规性,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电子合格证,领证后需按设备方案约定及时落实设备到位。
需重点规避三大风险点。一是租赁设备的合规性风险,需确认出租方设备已完成实名登记和适航核验,避免使用 “黑飞” 设备;二是设备与业务的匹配风险,申请航拍资质需提供航拍专用无人机证明,申请植保资质需匹配农用机型,避免设备类型与业务不符导致审核失败;三是后续设备到位风险,采用意向采购模式的企业需在领证后 3 个月内完成设备登记,否则可能被纳入资质异常名单。
无无人机申请资质的本质,是监管层对 “轻资产运营” 模式的认可。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需紧扣 “设备方案可落地、证明材料无瑕疵” 的核心要求,无需盲目购置设备增加成本。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属地民航监管局通航处,针对具体业务场景(如航拍、植保、测绘)优化设备方案,确保资质申请高效合规,真正实现 “零设备启动” 进入无人机运营市场。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