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及机构在过去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等材料;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办公场地证明;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3名人员的专业范围:摄影,中文,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动漫,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这些类似的专业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