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流程
受理条件: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申请材料:
出版物零售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经营场所的商业用房产权证明和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持个人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自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后15日内到相关新闻出版局备案。
什么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对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在实体店或网络上从事书本、杂志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对于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来讲,主要是看是否有实际经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