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营范围如下:
1、承办各类文艺演出;
2、组织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3、影视策划、创作、发行;唱片制作、广告片、广告音乐制作;
4、包装签约艺人、艺人经纪人;
5、承办新闻发布会、各类商务会议和庆祝活动;
6、营销策划;
7、承办展览展览;
8、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
9、广告、文化、影视、音像咨询、信息、中介、服务、培训;
10、承办社会公益活动;
11、企业形象设计;
12、戏剧、音乐剧等表演剧目经纪人。
申请条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经公证机关依法登记的章程;
2.有专职负责人,内部机构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
3.有组织机构和人员适应业务范围的需要;
4.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6.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设立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7.必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