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长期外债的备案关键环节主要围绕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简称“56号文”)及其配套文件。以下是几个关键环节:
明确监管方式 企业必须在借用外债前办理审核登记手续,获取《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 。
明确申请主体范围 明确了申请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并且境外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主体 。
明确申请主体资质 规定了企业借用外债的基本条件,包括合法存续、合规经营、资信情况良好等 。
具体化债务工具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
境内企业间接借用外债 境内企业间接在境外借用外债也适用56号文,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
外债用途规定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资信情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决策外债资金的使用,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等。
企业还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中长期外债的办结时限有所延长,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月。企业在借用外债之前需要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完成审核登记手续。
企业中长期外债的备案关键环节涉及到多个方面,企业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符合所有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