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借用外债的备案政策主要体现在《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24〕1037号)中,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优质企业的界定标准:
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第 56 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 - 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
近三年,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审核流程方面的政策:
如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但能提供贷款机构意向性文件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提取贷款后向发改委报送信息时,补充提供相关贷款协议。
如申请发行境外债券,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每笔境外债券发行结束后向发改委报送信息时,补充提供主承销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专项审核与加快流程: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发改委将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实行专项审核,加快办理流程。
容缺办理:
法律意见出具:国内信用评级为 aaa 且国际信用评级达到 a -及以上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机构法律意见,可由企业内部法律或合规部门出具。
其他相关政策:
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时,应说明适用优质企业外债管理的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
发改委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主动服务,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域内优质企业开展中长期外债融资。
发改委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