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
办理条件:
企业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企业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企业具备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办理材料:
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申请书,详细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外债规模、期限、资金用途、还款计划等。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部分地区已合并至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证照,也可准备。
基础材料:
财务材料:
外债相关合同:
资金用途证明: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证明外债资金用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内部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证明企业申请外债已经过内部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其他相关文件:如信用评级报告(如有)、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申请流程6:
线上注册及申报: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如有要求):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或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地点。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深入审核:承办司局对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进行更深入的审查,包括对企业财务状况、资金用途、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备案决定: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登记,并颁发相关证明文件。若材料内容存在错漏,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后续管理:
企业在借用外债后,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如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相关网站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若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调整和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