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归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它就是指运用各种数据处理和交易/交易/交易应用平台连接到通信网络,根据通信网络向客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交易处理的业务。在线资料及交易处理业务包含交易处理、电子资料互换及在线/电子装置资料处理。申请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交易,票务中心交易,产品竞拍交易,服务费支付等业务。
受理(EDI)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申请的单位为省级通信管理局。
在线填写(EDI)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的许可证书前置条件申请:
1.注册资金Zui少额度为人民币一百万元;
2.企业属所有内资(注册资金不得为外资企业);
3.企业的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是外国人)拥有中国身份证;
4.企业有着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和办公场所;
5.企业具备健全的信息档案。
四川申请(EDI)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代表签定的有关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书;
2.申请电信业务的类型、业务涉及面、公司名字、企业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
3.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份;
4.企业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的人员、场地及设备等情况;
5.近期一次经会计公司财务审计的公司法人年度会计汇报或验资报告及其电信主管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会计账簿;
6.企业章程,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情况;
7.申请业务开发、实施计划和技术规范,经营电信业务;
8.向使用人提供长期服务项目和品质保证;
9.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0.证明企业信誉的相关资料;
11.企业法人代表签定的有关企业依规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2.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要求,向相关主管机构明确提出申请书,并递交相关主管机构审批同意的文件。
电信公司应在接到申请60日内进行审查工作,并做出准许或不准许的决策;经准许的,发送给《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不同意的,理应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