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65公司法令308章,公司拥有者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将被授予权利注销该公司。
1,在1965公司法令的308条文第一首中所注明,公司不再处干营运状态或没有任经何营的务
2、在1965公司法令的308条文第3章a条中所注明,该公司面临清盘,但清盘人未采取任何行动
3、在1965公司法令的308条文第3章b条中所注明,按照限定期限内,清盘人无法提供任何回报和清盘户账;
4、在1965公司法令的308条文第3章c条中所注明,公司没有任何资产或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收到法庭的勒令解散公司。
马来西亚公司注销时间:若申请者符合一切注销的要求,其注销申请必须透过一般的程序方可生效。如:相关部门会在注销前发出通知函给予该公司,并把相关信息公开,注明该公司已经被注销。整个注销流程一般需要3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