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招工中,有许多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要求员工在入职时上交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重要证件,公司代为保管。但大家要知道,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员工都是没有义务上交抵押自己的证件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真的出于保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其实扣押员工的证件也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反而可能因为违法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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