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委托生产涉及中止检查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应当与相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互通情况。
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后置审批,我们需要先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再申请相关资质。无论您是设立那种企业类型,我们都要先取得经营资质营业执照。
企业设立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建议多准备几个名称,名称核准通过之后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且填写齐全;
3、租赁实际地址,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的注册条件之一就是需要实际地址,申请人一定要租赁实际的办公地址才可以,这个后期药监局的也是会派人来审查的。
4、准备注册材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股东身份信息等等,按照预约时间向工商局递交材料;
5、材料通过审核后领取营业执照;
6、还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这也是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的难点之一,需要办理特殊的资质审批。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涉及中止检查的,器械审查中心应当向市药监局报告;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涉及中止检查的,器械审查中心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报告。
涉及注册申请资料虚假或其他与申报产品相关违法情形的,由器械审查中心作出“未通过核查”的结论,提出不予注册的审评意见,市药监局作出不予注册的许可决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