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增加注册资金(或发行新股),充实企业责任财产,可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增长,提升企业资信、扩大企业影响力。但增资也会改变企业股权结构,可能影响企业控制权和管理权,因股东处境或诉求的不同,也可能引发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了解企业增资流程,对于企业规范操作增资流程和维护各股东的权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企业增资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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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方式?
内部增资,包括企业原有股东优先按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或将企业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外部增资,指引进外部新股东,由新股东认缴企业新增出资,该种形式也常见于VC/PE股权投资领域,也是股权并购的重要方式。
二、用什么出资?
企业增资,可以按以下形式出资:
(1)货币出资。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股权出资。将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
(4)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三、增资流程?
(1)董事会制订增资扩股方案
充分考量增资目的和必要性,决定采取内部增资还是外部增资或二者结合。
(2)召开股东会
公司高权力机构审议增资扩股方案并作出决议。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金融企业进行增资扩股需报监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需报原商务审批部门批准。
充分尊重股东优先认缴权。若引进新股东,原股东应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一般情况下,公司原股东有权优先按原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实务中,内部同比例增资对公司原有股权结构不会产生影响,但因财力、人力的差异,大小股东之间对增资采取的态度可能完全
未经有效程序作出的决议将面临被人民法院撤销和工商变更登记被撤销的风险。但请注意,如果引进的新股东系善意第三人并已支付合理对价,则该增资行为并不因公司决策程序存在瑕疵或损害原股东的优先认缴权而归于无效。
(3)签署相关增资文件
增资文件一般包括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声明、增资扩股协议、章程修正案。企业在引进新股东或外部投资者的情况下,应充分关注增资协议是否牵涉投资约束性条款(如对赌)。对于外部投资机构来说,在签订正式的股权投资增资文件前,一般还会对投资目标公司展开尽职调查。
(4)交割
增资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缴纳出资款,将增加的注册资本以投资款形式转入公司临时存款账户,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5)验资
股东缴纳出资款后,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6)办理变更登记
各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银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