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服务范围
1、 填报网上申请表
2、 将申报材料申报至药监局
3、 人员培训(保证一次通过药监局法律、法规考试)
4、 现场布置(库房设备均由我单位为企业提供)
5、 保证企业一次性通过药监局检查
《营业执照》服务范围
1、 办理北京市工商营业执照
2、 可提供注册地,保证一次通过,可申请国、地税税控机
3、 会计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