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申办步骤及常见问题详解 在哪个部门申请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两类证件的申请部门均为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或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含华北、华东、中南等六大地区管理局)申请。实操中需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在线办理,由企业住所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具体受理、审核及颁发工作。
2.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向企业住所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民航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和备案公告,民航地区管理局承担辖区内的审核、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
特殊说明: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后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无需再单独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使用Zui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农用无人机在农林牧渔区域适飞空域作业,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

前置准备: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通用航空服务等相关内容),确认符合许可条件(如具备相应航空器、持证驾驶员、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
提交申请:向企业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核心材料包括:
①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
② 企业营业执照;
③ 航空器购买/租赁合同;
④ 航空器合规证明(有人机提供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等,无人机提供UOM系统实名登记标志);
⑤ 驾驶员执照;
⑥ 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投保文件。
审核与颁证: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对其他类经营活动(除驾驶员培训外)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核通过的,10日内颁发许可证;未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利。
备案公示:民航地区管理局将审核材料报送民航局备案,民航局定期公告许可情况。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