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式改为备案制 那么现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与互联网药品资格证材料、条件有什么变化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1、网站内容需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申办要求(可将网站给予我审核)
2、 网站后台登陆地址、登陆账号、密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网站域名证书可将网站给予审核
5、2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身份证、简历(到申请公司为止)、劳动合同)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座机号码、手机号码、邮箱)
6、一名网站负责人(计算机本科)(身份证、学历证、、简历(到申请公司为止)、劳动合同)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座机号码、手机号码、邮箱)
7、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8、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9、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要求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并且有公司网站;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这里面的人员还是必须要具备的,不然的话相关部门的老师是不会批准这个证书的,毕竟药品证书这块还是比较严格的。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材料受理:
1.材料补正
经审核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材料的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企业应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在系统上提交补正材料。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