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对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采用 “备案为主、核准为辅” 的方式。
审核侧重审“标的公司”,核准敏感类,备案非敏感类。主要管理企业的境外投资,不含金融类型企业。除限制类型项目外,地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一律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央企境外投资项目则由国家商务部备案,部分地区备案权力已经下发到市级。若同一境外投资项目有多个中方投资企业,由投后持股比例较大的中方投资企业牵头进行备案。《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2年。商务部门审核境内公司的资质,主要是财务状况和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备案办理所需资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可研报告、资金来源说明、投资环境分析、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章程或并购合同(协议)、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国内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目标公司财务报表等。
国内企业到印尼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大致需要按照上述流程和要求准备材料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明确投资项目是否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若涉及则需按照核准管理的要求准备更详细的材料并向相应部门申请。若为非敏感类项目,则可按照备案管理的流程进行。企业需认真准备各部门要求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提高备案申请的成功率。企业应提前规划和准备,充分了解投资目标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