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怎么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北京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技术人员;
☞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以下申请资料;
1、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2、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
3、执照正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
4、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安全小组成员身份证(取得辐射初级培训证);
6、厂家授权书、经销商合同;
7、厂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射线装置明细表;
8、安全小组的个人剂量监测说明。
医疗器械分类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分类不同,辐射安全许可证按照环保局标准分为;一类高国家环保局审批,二类由市环保局审批,三类由区环保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