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人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人员数量和资质:
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应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人员培训和考核:
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辐射安全制度,相关人员应当经过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更新。
人员数量和职责:
申请单位应根据实际规模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医疗机构应当有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技术人员和管理员,具备相关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其他要求: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健康条件和防护知识。
医疗机构或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条件,如辐射安全监测仪器、防护设备等,并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