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著作权人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著作权归属
独立开发: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是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者。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保护期限
自然人: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登记与申请
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
登记目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登记后可以明确权利所属,作为法律保护的依据,有助于打击盗版、抄袭,也有助于技术融资、入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
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文件、补正材料(如有需要)、审查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