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定义与权利
定义:软著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等。
权利性质:软著属于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且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遵循“自动保护”原则。
著作权归属
独立开发: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是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者。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3. 保护期限
自然人: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4. 登记与申请
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
登记目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登记后可以明确权利所属,作为法律保护的依据,有助于打击盗版、抄袭,也有助于技术融资、入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
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文件、补正材料(如有需要)、审查等步骤。
5. 使用与许可
使用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决定软件的使用方式,包括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
许可与转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也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
6. 维权与争议解决
维权方式:当软件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包括提起诉讼、请求行政处理等。
争议解决:对于软件著作权归属、使用许可等方面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7. 常见问题
保护范围: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表达形式,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独立创作:著作权法只禁止抄袭,并不禁止两份独立创作作品的相似。
修改权:著作权人享有修改权,但计算机软件在使用中需要不断完善,必然要进行一些修改,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著作权法中的修改权有所不同。作者:软件著作权登记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