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董事股东要求:
至少需要一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团体。自然人作为股东需年满18周岁,对国籍没有限制。
至少需要一位董事,同样对国籍没有限制,但需年满18岁,并且具备良好的信誉。如果是自然人担任董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身份证;如果是企业担任董事,则需提供企业股权架构图、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股份比例超过25%的实益拥有人身份文件。
法定秘书: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该秘书可以是香港常住居民或持有相关牌照的秘书公司。
公司名称:
香港公司可以使用中英文名称、英文名称或中文名称。中文名称必须是繁体字,且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以“Limited”结尾。
公司名称不能中英文搭配,也不能含有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
名称结尾需有“有限公司/Limited”字样,并且避免使用敏感词汇,如皇家、英皇、银行等,除非获得特别许可。
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香港境内真实有效的商业地址,不可以是邮箱地址或虚拟地址。对于不在香港设立办公室的投资者,通常可以选择挂靠代理秘书公司的香港地址。
注册资本: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标准为1万港币起,不需要实际缴纳、无须验资,也不会显示在注册证书上。在注册时仍需确定一个注册资本金额,后续若有股权变动可能涉及到厘印税等问题。
经营范围: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较为广泛,填写时中文字符不能超过28个字符,英文不超过60个字符。
尽职调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公司在成立后30天内须提交一份由主要持有人备存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给公司注册处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