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名称:
香港公司可以使用中英文名称、英文名称或中文名称。中文名称必须是繁体字。
公司名称不能中英文搭配,也不能含有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
名称结尾需有“有限公司/Limited”字样。
公司名称不能与已存在的香港公司重名,也不能涉及敏感词汇,如皇家、英皇、银行等,除非获得特别许可。
股东和董事:
至少需要一名年满18周岁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团体,且无国籍限制。
至少需要一名董事,同样无国籍限制。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但需要注意未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或精神不健全者不可担任董事。
法定秘书:
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该秘书须由香港居民或公司担任。
注册地址:
必须提供一个香港本地的真实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不能是邮箱地址或虚拟地址。
注册资本:
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标准为1万港币起,不需要实际缴纳,也不会体现在注册证书上。在注册时仍需确定一个注册资本金额,后续若有股权变动可能涉及到厘印税等问题。
经营范围:
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较为广泛,填写时中文字符不能超过28个字符,英文不超过60个字符。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自2018年3月1日起,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并在数据有变更时(例如,有新的重要控制人产生)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