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要点与流程如下:
要点:
依法设立与合规经营: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资金需求与用途:企业需要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需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并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记录或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审核登记证明:企业在借用外债前必须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未经审核登记的,不得借用外债。
信息披露:企业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管理:企业应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
流程:
申请报告提交:企业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审核登记: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
网络系统使用: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申请外债审核登记、报告有关信息等。
材料补充: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
变更申请: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如有任何重大调整,企业应及时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信息报送: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
事中事后监管:审核登记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企业借用外债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线上操作:为提高市场主体业务办理便捷性,辽宁省分局资本项目处编制了线上操作指南,帮助企业完成线上用户注册、准备相关材料,并解答企业在线上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以上流程和要点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通知和指南整理而成,企业在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时,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