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小贷公司转让,广西小额贷公司股权1oo%转让
转让一家广西省内的小额贷公司,注册地在桂林市,公司注册资金5千万以上的,之前有少量的诉讼(原告,已经全部结案),当前没有任何在执行诉讼和异常情况,没有主管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存量非常的少了,有债权可以剥离走,本次直接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面谈对接。财务情况清晰,可以配合随时对公司尽调,如您正好在找转让的小额贷公司,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随时来电详询(主页或者头像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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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六)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如果存在隐瞒事项,出资人在小额贷公司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的承诺;
(七)法人股东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本息情况及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拟投资入股的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承诺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关于同意出资设立小额贷公司的决议;近1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八)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及个人收入来源合法真实的承诺书;
(九)联系人及其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十)律师对拟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