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立项:
填写申请表:企业需要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详细填写境外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如投资主体、投资金额、投资地点、投资行业等内容。
提交项目信息: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至发改部门。如果是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地方企业则向所在地的省级发改部门申报。
签署法律文件: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以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审核与批复:发改部门对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核准或备案,并出具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如果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等情况,审核可能会更加严格。
商务部审批发证:
填写信息表:登陆成功后,进入业务大厅,选择 “我的业务”,点击 “增加应用 — 经济合作”,选择 “投资合作信息”并点击 “申请”,选择 “境外投资” 并确定。先填写企业境内主体信息并保存。
填报备案表:按照要求填报《境外投资备案表》,可参考表格右上方的填表说明。如果是设立并购类企业,需先按照系统红字提示要求进入备案(核准)报告— 左侧项备案(核准)— 并购事项前期报告 — 填报 — 填写表格上所有内容 —保存后,才能填报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表。
上传材料:以 pdf格式扫描、上传所有备案材料,如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资金证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外汇管理局备案:
申请备案:企业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向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申请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备案。
提交材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境外投资的合同或协议等。
审核与登记:外汇管理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企业凭此证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资金汇出等操作。对于投资额超过500 万美元的项目,应当向外部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在完成境外投资后,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在投资目的国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 30日内,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如果是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投资设立的企业,则应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向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报到登记。
境外投资的具体流程
境外投资一般包括以下流程:进行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规划,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等。确定投资架构和方式。办理相关的审批和备案手续,如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等的审批。接着,进行资金的筹备和汇出。后,完成投资后的整合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