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备案):
审核部门会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通过或不通过会有相应反馈。对于申报材料,审核时间一般为 3个工作日左右,如果材料有问题会反馈企业需修改(补充)内容。完成内部流程一般需要 5个工作日,之后予以备案或给出审核意见。
如果是中央管理企业和地方企业投资 3亿美元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系统进行申报;地方企业投资 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则需至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申报。
投资主体完成网络系统注册后登陆,上传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
确定项目是否属于敏感项目。如果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如受国际制裁的国家等)、敏感行业(如武器制造、跨境水资源开发、新闻传媒等),则需要进行核准;若为非敏感类项目,则进行备案。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申请表、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建设或并购类项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文件、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前期准备:
申报流程:
审核与批复:
商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
材料准备:与发改委要求的材料有部分类似,如营业执照、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投资决策文件等,还需提供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申报:根据企业注册地和投资金额的不同,向地方商务部门或商务部进行申报。一般来说,地方商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而一些大型企业或特定项目可能需要向商务部直接申报。
审批:商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非敏感类项目进行备案,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于敏感类项目进行核准。
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外汇登记):
银行登记:2015 年 6 月 1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备案通知书和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汇出手续。
提交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审核与登记:银行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外汇管理系统中为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企业方可进行境外投资资金的汇出。
如果是国有企业,在报相关部委前,尚需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整个境外投资审批流程可能需要数周至数月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审批部门的工作效率以及材料的准备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