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以下是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
发改委备案或核准:
项目备案:
项目核准(敏感类项目):除上述备案材料外,还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告应包含投资主体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等内容。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如果涉及的项目不属于敏感项目,则履行备案流程。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 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如果项目属于敏感类项目,则需要走核准程序,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流程:
材料:
商务部门备案或核准:
新设企业3:
并购企业:除上述新设企业材料外,还需提供3:
《境外投资备案表》。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章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资金证明。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其他材料(如境外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视情况提供)。
国资委备案材料、产业布局与投资监管平台截图(国有企业)。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尽职调查报告。
登陆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企业端进行注册(未办理过统一平台账号注册的企业)。
进入系统后,在线填报《境内主体信息表》和《境外投资备案表》,并以 pdf 格式扫描、上传所有备案材料。
状态显示 “待地市级受理” 即说明上报成功,等待审核。
流程23:
材料:
外汇管理局备案: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
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资金来源证明、使用计划等。
收购合同和其他真实性说明(如有并购等情况)。
流程: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审批后,前往所在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银行会审核相关材料,通过后进行外汇登记,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