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ODI)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主体相关条件
依法成立
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常见的企业形式。这确保了企业的设立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地位。
成立年限要求(一般情况)
通常情况下,企业成立时间应满一年。这是因为成立满一年的企业能够提供相对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从而使审批部门能够更全面、准确地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或国家鼓励的特定境外投资项目,此条件可能会适当放宽。
二、财务状况条件
审计报告要求
企业应提供近一年经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该报告不能显示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这体现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盈利的企业通常被认为具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来进行境外投资。
财务指标考量
一般来说,企业的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 5%。净资产回报率反映了企业自有资本的获利效率,较高的净资产回报率表明企业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自有资金创造利润。
资产负债率好低于 70%。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意味着企业的债务负担相对较轻,财务风险相对较低,能够在境外投资中更好地承担债务压力。
三、投资项目相关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应符合 “境外投资”的定义,即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这明确了境外投资的范畴,确保企业的投资行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境外实体投资行为。
投资真实性保障
企业需要能够清晰说明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这包括详细阐述投资项目的背景、目的、业务模式、市场前景等方面的情况。例如,企业要提供投资目的地的市场调研数据,证明该项目在当地有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还要说明投资项目与企业自身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关联性,确保投资不是盲目跟风或虚假操作。
资金来源清晰
企业必须明确境内股东或合伙人的背景以及投资资金的来源。资金来源可以是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通过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对于自有资金,企业需要提供资金的来源证明,如企业的财务报表、银行存款证明等;对于银行贷款,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和银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募集资金,需要提供募集资金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其他条件
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在申请 ODI备案前,应确保自身不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体现了企业的合规经营理念,也是国家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