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版权保护期限
根据《马来西亚版权法》第三章,马来西亚版权保护期限取决于作品性质、创作者身份等因素:
文学、音乐或艺术作品:
版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对于未在作者死亡前发表的作品,版权自作品首次发表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
若创作者在发表作品中使用了化名或匿名,版权自该作品的创作日期、首次发表或公开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以Zui新日期为准)。
录音作品:
版权自发表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若作品未发表,版权自作品首次完成创作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
广播作品:
版权自作品首次完成创作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
电影作品:
版权自发表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
政府或国际组织作品:
版权自发表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
表演者权利:
版权自表演活动发生或形成录音制品之年的第二年起保留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