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包含企业名称、类型、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注明申请许可证的设备和用途。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确认申请单位负责人的真实身份。
3.设备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于确认设备管理人员的真实身份。
4.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证明单位拥有或使用该场所。
5.设备购置证明:包括设备购置发票、合同、财物清单等。
6.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包括辐射源的安全管理、辐射探测、事故应急等方面的规定。
7.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文件:包括辐射源使用区域防护、本体防护措施、人员防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8.辐射源入库台帐和申报表:详细记录辐射源设备的入库信息。
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几名辐射安全员?办理核工业许可证的流程:
1. 核安全许可证办理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与申请的事项相适应的资金。
3. 符合国家有关辐射安全许可规定和本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4.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5. 取得核安全主管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对非电离辐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应在验收合格后,取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对非电离辐射,单位自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在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
6.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
7.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9.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含姓名、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等);
11. 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12. 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含地址、面积);
13. 辐射工作场所现场验收表(含场所平面图、竣工验收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