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转让 新注册代办 可提供注册会计师 无任何异常办理证券备案 可配合代办外迁年检换合伙人、法人、股东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普通合伙)成立五年以上,人员可留任,无异常记录,一手资源可随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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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会计师个人署名负责。后因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种会计师制度逐渐失去作用,名存实亡。1980年,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实行对外经济开放政策的需要,财政部于12月23日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按照规定,会计顾问处即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承办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业务的独立单位。成立时,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查批准,平时应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