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需要包含以下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或使用证明多个申请人使用同一门牌号作为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和差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应包含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等内容,此制度内容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物棚胡》)上述材料中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需验看原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
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
、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
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
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