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经济又实惠,二手车市场鱼龙混杂,许多商家将泡水车、重大事故车等当作正常二手车出售,也由此产生了不少的纠纷。今天就让我们来看一起“泡水车”案件!
据中国消费者报,2020年12月3日,男子通过二手车商购买了一辆奔驰,价格为32.8万元,车商保证此车无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2022年4月,男子卖车时发现该车为严重水泡车,并已报废,遂将车商与原车主告上法庭。法院认定原车主不用承担责任,车商方构成欺诈,判决车商向男子返还扣减贬值折旧后的购车款25.9万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损失98.4万元。
“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无论是二手车买卖还是其他交易,商家在经营过程中都应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利益而对消费者隐瞒、欺诈的行为,终将被法律制裁。更多法律咨询,欢迎致电金标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