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怎样网上办理?
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许可证影印件;(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影印件;(五)产品手册、标识及产品包装设计的样版。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许可证影印件;(二)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影印件;(三)产品手册、标识及产品包装设计的样版;(四)申报单位并对广告方案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五)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单位核查核准的《医疗器械广告证明》正本。审理企业接到以上资料后,理应对申请人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出示《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理应一次性告知申请者必须更正的相关内容。申请者按照规定更正后,提交资料齐备、合乎法律规定方式的,或是依照受理通知书规定时限更正后提交资料合乎法律规定方式的,给予审理并提交《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受理通知书》。针对满足条件或逾期不递交所有原材料的,不受理。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怎么在网上申请办理?
答:医疗器械广告核查步骤包含以下几种流程:1.进到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击“网上办事”频道;2.进入首页点击“医疗器械广告核查申请”;3.进入首页点击“医疗器械广告核查申请”。
答:依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实施)(卫医发〔2013〕17号)文件信息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应该和申请注册或是备案信息一致。未删减核准的,不可公布。为避免出现虚假广告,保证发布内容真正、合理合法、合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医管〔2013〕92号)有关要求,对拟公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核查。
在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到频道后,点一下,进入首页点击,点击“医疗器械广告核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