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备案工作流程
一、受理范围
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备案**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与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招标及施工活动的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二、备案时间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综合处)每周周一受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备案申请。
有效期届满,省外建筑业企业需要继续在我省开展业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天前申请办理分支机构续期备案手续。
三、备案有效期限
入晋企业备案有效期按照《通知》具体规定执行。
四、备案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
省外建筑业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综合处)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其中《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备案证》一式两份。从山西建设信息网下载,填写完整后必须电脑打印,涂改无效。
在备案期限内备案企业或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要及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综合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入晋备案要求提供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型纸,加盖企业印章,用白色软质封皮,胶粘装订成册,各项材料间用彩页分隔。
(二)受理审查
综合处审查或者组织审查专家对备案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申请续期备案的企业,还需对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业的考核结果以及信用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查。
(三)行文报批
省外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由承办人报送主管副处长和处长审定材料,形成初审意见后报分管厅长审核签批。
(四)公告发证
分管厅长签批后,综合处向备案企业颁发《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备案证》和《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并在山西网上公布《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晋备案名录》。
(五)备案工作期限
备案工作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要求
除建筑业企业之外的其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受理时间是,每周周一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综合处)受理。备案期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本工作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