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诚代办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只需要您提供下列材料:
(一)设立人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住所证明
(三)资产证明
办理时间:1个月左右
设立个人律所必须要先核名即名称
名称组成:“北京+字号+律师事务所”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zui好5-10备选名称)。
注意:1、名称审核通过后,有6个月有效期,如未在有效期内提交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预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失效。
2、在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不能提交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
个人所设立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实际办公地址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准予设立的,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即可颁发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小知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且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需要办理北京个人律所注册的老板,可以随时联系莘诚小助手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