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的,重新生产时,应完成必要的验证和确认,并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告。1、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审批。2、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3、进出口资质审批4、北京各区公司注销业务,疑难注销业务5、普通公司注册及各项资质审批可提供服务,提供注册地址、库房地址、医疗器械相关资质人员(医学人员)、医疗器械专用进销存软件、全程绿色通道让您无忧。1、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审批。2、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3、进出口资质审批4、北京各区公司注销业务,疑难注销业务5、普通公司注册及各项资质审批可提供服务,提供注册地址、库房地址、医疗器械相关资质人员(医学人员)、医疗器械专用进销存软件、全程绿色通道让您无忧。1、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审批。2、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3、进出口资质审批4、北京各区公司注销业务,疑难注销业务5、普通公司注册及各项资质审批可提供服务,提供注册地址、库房地址、医疗器械相关资质人员(医学人员)、医疗器械专用进销存软件、全程绿色通道让您无忧。1、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审批。2、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3、进出口资质审批4、北京各区公司注销业务,疑难注销业务5、普通公司注册及各项资质审批可提供服务,提供注册地址、库房地址、医疗器械相关资质人员(医学人员)、医疗器械专用进销存软件、全程绿色通道让您无忧。
(四)主要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和重要供应商的变化情况。
(五)增加或减少生产产品的情况。
如增加的产品涉及生产条件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的,或者增加产品为受托生产的,应在增加生产产品30个工作日前报告。
(六)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表、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