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我公司可以办理以下私募业务:
1、代发私募基金首支产品(私募保壳);
2、私募牌照申请;
3、私募牌照收购、转让;
4、私募基金公司重大事项变更;
5、私募法人及风控等高管挂靠;
6、出具私募法律意见书、私募商业计划书;
7、私募公司异常解除;
8、协会后台维护:资管系统、信披系统、备份系统;资产
9、私募基金产品通道;